解除学生处分处理工作流程图

备注:以上工作流程图中的“受处分期间的在校表现”是指受处分学生受处分以来须在学校学习,对于受处分期间因生病等原因请长假或休学不在校学习的,应按照此段时间顺延受处分期时间。
解除学生违纪处分需要提供的材料
(1)学生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手写解除处分申请书一份,要求内容达到1页半以上,文末学生本人签字并写明申请日期;
(2)班级关于受处分学生处分期现实表现的情况说明一份,需要用黑色签字笔手写,并要求全体班委成员签字;
(3)辅导员关于受处分学生处分期现实表现的情况说明一份;
(4)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的学生解除处分建议文件一份,需学院党委(总支)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并盖院级公章,电子版发给学工部负责老师;
(5)学生受到违纪处分原文件的复印件一份。
注意:
1. 所有材料的装订顺序为:学院解除处分建议——学生本人解除处分申请书——班级情况说明——辅导员情况说明——原处分文件复印件;
2. 多名学生同时解除处分的,学院只需提交一份学院解除处分建议。